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為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保障煤礦入井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煤礦井下發生災害事故時人員傷亡,提高井下人員自救、互救能力,為煤礦安全生產、全員自主保安夯實基礎,以及加強自救器的使用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煤礦必須確保每名入井人員每次下井攜帶符合礦用安全標準的自救器,并按規定設置自救器補給站。
二、各煤礦要加強正確使用自救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要建立培訓臺賬,并保證每一位入井人員真正動手操作自救器,以防止自救器培訓流于形式,確保每位入井人員能夠正確熟練地佩戴和使用自救器,實現 30 秒內盲戴。
三、經過培訓的入井人員自救器盲戴時間超過30秒的,不得入井作業。各煤礦每班必須對入井人員盲戴自救器情況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四、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嚴禁敲、打、撞擊自救器,避免自救器與硬物碰撞、掉落造成損壞,嚴禁亂扔亂放。
五、在發生瓦斯事故、煤塵爆炸和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要立即屏住呼吸就地臥倒(在發生爆炸事故時要背向沖擊波方向),在 30 秒內戴好自救器,恢復正常呼吸后迅速撤至安全地點直至地面,嚴禁因佩戴不舒服中途脫掉自救器。各煤礦每年在組織相應災害應急演練時,將 30 秒盲戴自救器作為演練內容。
六、各煤礦要加強自救器的維護管理。自救器使用應建立管理臺賬,記錄出廠日期、使用日期、編號等信息,對報廢的自救器要及時注銷處理。入井人員每次下井前、出井后,必須對自救器外觀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損壞、封條開啟或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自救器嚴禁下井使用。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將以上要求作為日常檢查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對煤礦入井人員 30 秒盲戴自救器情況要逢檢必抽,對不符合規定的要依法依規處理。
各市應急管理局要迅速將本通知傳達到縣級應急管理局和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并抓好督促落實。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
2023 年6 月30 日
生命安全大于天,礦井事故往往都是嚴重的,突發的,提前做好自我防護,加強安全意思,才是應對礦井災害事故最有效的方法!學習自救知識,掌握救生器材使用方法,身邊配有應急包,并且懂得使用方法,那么災害發生后,我們也有了一定的生存保障能力,為等待救援延長存活時間。
災害發生都是意外的,紅立方給我們帶來的就是“有備則無患”的理念,現有紅立方的RCN-007礦工自救包,值得每個企業為工友們人手準備一套,更好的守護工友們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