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3日電(記者顧天成、董瑞豐)記者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獲悉,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國家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家衛生應急隊伍管理工作,提升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能力和處置水平。
國家衛生應急隊伍是我國醫療衛生應急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辦法,國家衛生應急隊伍主要分為緊急醫學救援類、重大疫情醫療應急類、突發中毒事件處置類、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類、中醫應急醫療類、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類。
國家衛生應急隊伍主要由衛生應急管理人員、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技術保障和后勤保障人員構成。應急管理和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每隊30人以上,設隊長1名,副隊長2至3名,每支隊伍配30人以上的后備人員。
我國要建立怎樣的國家衛生應急隊伍?
辦法明確,按照“統一指揮、紀律嚴明,反應迅速、處置高效,平戰結合、布局合理,立足國內、面向國際”的原則,根據地域和突發事件等特點,統籌建設和管理衛生應急隊伍。
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功能需滿足哪些標準?
辦法要求,緊急醫學救援類應滿足每天能開展20臺損傷控制手術,每天能接診200名急診和門診患者,開設20張留觀病床,重點加強創傷處理能力;實現14天自我保障。
重大疫情醫療應急類應滿足每天能完成1000人次以上的實驗室檢測,每天能接診200名門診患者,具備5例以上重癥傳染性疾病患者的緊急處置能力;具備隔離轉運能力和流行病學調查能力;能實現10天自我保障。
責任編輯: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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